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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子維(文字工作者)

美國游泳好手菲爾普斯在里約奧運拿下5金1銀,生涯累積23金3銀2銅,共計28面奧運獎牌。如此表現,不僅前無古人,也讓絕大多數的國家瞠乎其後。然而,在菲爾普斯身上,除了傲人的成績以外,更為重要的是,還能看到「體育」如何讓一個人變的更好,並為國家,乃至於全人類做出貢獻。

 

菲爾普斯從小患有「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ADHD)」,簡單來說,就是個過動兒。與其他過動兒一樣,這對他的學校生活,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不能好好坐著、不能保持安靜、不能專心」,是他小時候經常從老師那得到的評語。

 

其次,菲爾普斯身高193公分,雙臂伸展卻達到201公分,但腿長又只有81公分。另外,他還擁有超過30公分長的大腳板。這樣異於常人的身材,應該是既不方便買衣服,也不容易買鞋子。

 

但,他這樣難以稱上「秀外慧中」的條件,剛好非常適合游泳。他的母親發現游泳可以讓他專注,而且他那「怪異」的身體比例,在水中活動卻可以像魚一般的矯健。

 

試想,如果菲爾普斯成長於一個沒有游泳設施,無法學習游泳的環境,或是他的母親堅持要他「好好念書」,那麼今天的他又會是如何? 他極可能成為一個平凡無奇的人,而人類歷史上的許多紀錄,也無法向前推進。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在台灣,「體育」雖名列「五育」之中,但實際上,經常被視為可有可無。「體育課」被拿來考試,拿來上數學或英文,是許多人求學過程中見怪不怪的場景。至於從事「體育」,對不少人而言,那是「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人在做的事情,遠遠比不上「當醫生」或「當律師」。

 

然而,菲爾普斯的故事告訴我們,社會存在一定比例的人,他們最適合做的事,不是算數學,或是說英文,而是某些「體育」項目。只要放對地方,他們不僅可以成就自我,還能為社會做出貢獻,而這不正是國家所能為國民做到最好的規劃嗎? 因此,「體育」應該獲得國家的重視,成為投資的項目,不見得是為了「出國比賽得金牌」,而是要讓每一個國民都有機會成為一個更好,更有用的人。

 

文章來源: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814/92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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