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不是解決過動(ADHD)問題的良方
作者:周才忠 (日期:2007/11/14)
短效型的「利他能」(Ritalin)與長效型的「專思達」(Concerta)是目前使用最普遍的過動症治療藥物,美國一年可開出200萬份以上的處方箋,英國需耗損2千8百萬英鎊的國家健康服務(NHS)經費,在台灣亦屬於健保給付的範圍,全球2003年相關藥費總計支出24億美元。近年來,國內的精神科醫師(甚至心理師)透過媒體大肆宣傳過動症的超高盛行率(每班平均2~4名,美國每班卻只有1名)與其藥物神奇療效,極力說服家長或建議老師轉介注意力不集中的學童至醫院門診。衛生署全民健保資料統計,2006年0-14歲之「兒童期過動徵候群」(hyperkinetic syndrome of childhood)之門、住診總人數就有高達44,015位。因此,我們必須正視這些成千上萬兒童被診斷為過動症之後的用藥安全問題。
如果從兒童最大利益的角度來看,學校應該提供讓每個孩童都能充分發揮潛能、優勢能力的友善教育環境,我們家長與老師們到底是橫斷式地(cross-sectional)關心當下的不專心或衝動的行為,還是在乎兒童生命歷程(life span)的長期正向身心發展。就算暫時借助藥物讓注意力不集中的兒童能夠專心上課,減少破壞行為,不會如陀螺般到處亂跑,但當刺激腦部化學物質分泌之後,相對反應也變慢了,甚至產生易怒、憂鬱等副作用(side effects),有時反而更不利於校園的生活適應、學習成效或人際互動等。
多年前,筆者曾經擔任國小資源班教學工作,有機會深入瞭解各種障礙類型的學童,也許他(她)們特有的行為模式是與生俱來的一種生存方式,我們只是無法認同及接納罷了。筆者深刻體會身為教育工作者之責任重大,理應尊重學童個別差異性,發掘優勢學習管道與正負增強策略,以最大的愛心與耐心陪他(她)們走過這段成長路。正如何善欣(1996年)所譯『不聽話的孩子?過動兒的撫育與成長』一書中的利文博士所言:「我的確看到許多注意力不集中的孩子…….。他們只是用和一般人不一樣的角度來看這世界,這是一項優勢,當然也會帶來一些麻煩。我們要讓孩子看到他自己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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